上栗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根据省教育厅《江西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赣教基字〔2024〕12号)和市教育局《萍乡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指导意见》(萍教基字〔2024〕21号)文件精神,2024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要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政策,进一步完善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入学政策、规定、程序、办法,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努力为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优质的教育条件和公平教育的机会,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平稳有序进行。现就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学校招生计划
1.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和招生计划
城区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0所,其中初中学校3所,分别是上栗镇中学、上栗镇第二中学、上栗中学胜利校区初中部;小学有5所,分别是栗江小学、上栗镇中心小学、上栗镇胜利小学、上栗镇上栗小学、上栗镇四海小学;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分别是上栗县恩兴实验学校、上栗县凤华实验学校。招生计划如下:
小学
城区公办小学新生入学计划开设30个教学班,可提供1350个学位,其中栗江小学16个班720人,上栗镇中心小学4个班180人,上栗镇胜利小学4个班180人,上栗镇上栗小学4个班180人,上栗镇四海小学2个班90人;城区民办小学新生入学计划开设5个班195个学位,其中上栗县恩兴实验学校小学部1个班45人,上栗县凤华实验学校小学部4个班150人。
初中
城区公办初中新生入学计划开设28个教学班,可提供学位1400个,其中上栗镇中学13个班650人,上栗镇第二中学13个班650人,上栗中学胜利校区初中部2个班100人;城区民办初中新生入学计划开设18个教学班,可提供学位860个,其中上栗县恩兴实验学校初中部7个班320人,上栗县凤华实验学校初中部11个班540人。
2. 其他学校招生计划
上栗镇其他农村小学、其他乡镇小学由学校所在地中心小学公布招生计划,各初中学校招生计划见附件1。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范围
1.小学
上栗镇城区栗江小学、上栗镇中心小学、上栗镇胜利小学、上栗镇上栗小学、上栗镇四海小学五所学校的招生范围维持不变(具体见上栗镇城区小学学区示意图及附件2),其他各乡镇小学招生范围由所在乡镇中心小学公布。民办学校小学部面向全县招生。
上栗镇城区小学学区示意图
2. 初中
(1)上栗镇中学、上栗镇二中(具体见学区示意图及附件3)
上栗镇中学、上栗镇二中学学区范围示意图
(2)上栗中学初中部:上栗中学金山校区初中部学区为金山镇全部区域;上栗中学胜利校区初中部学区为上栗镇全部区域。
(3)其他乡镇范围内学生,凭户籍簿和现居住地不动产权证到划定的学校就读。
(4)上栗县恩兴实验学校、上栗县凤华实验学校面向全县招生。
三、入学条件及需提供的材料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学生报名时,家长和学生须严格按照学区划分到学区内相应的学校报名,并按照不同生源类别补充相应材料:
(1)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需提供以下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家庭实际住所房屋法定有效证明(如房产证、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等佐证材料;
(2)初中适龄少年办理入学登记需提供以下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家庭实际住所房屋法定有效证明(如房产证、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等佐证材料。在外县区就读小学,回上栗县就读初中学校入学登记除以上材料外,还需出具小学毕业学校名称及学校标识码、学生学籍号。
(3)进城务工人员和随迁子女还需提供居住证、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工商执照或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住房租赁合同(需住建部门正式备案,公租房、廉租房以租户与住建部门协议为准)以及近三个月的水、电、燃气发票佐证等相关佐证材料;
(4)根据省、市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统计汇总、审核,并以文件形式将审核通过的入学名单上报县教育局落实。
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式
今年秋季开学,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使用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招生,将学生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等工作统一纳入平台实行规范化管理,实现入学“一件事一次办”,网上平台报名时间预计为在8月初(具体时间以市教育局发布的时间为准),届时县教育局会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栗发布”上提前发布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网上招生工作方案,告知报名时间、招生流程和注意事项,指导家长网上报名。同时在招生平台开放前,以乡镇为单位分别召开准小学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线下家长会进行政策宣传和网上填报指导。
五、常见问题解答
1.小学入学年龄有什么要求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凡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向县教育局书面申请并获准后可推迟一年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2.如何到民办学校就读。
答:根据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民办学校非起始年级仍然坚持“只出不进”,不能转入学生。一年级和七年级面向全县招生,实行公民同招,免试入学。学生必须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平台报名(不能线下报名),上传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家庭实际住所房屋法定有效证明等佐证材料就可实现报名(务工人员上传相关务工的佐证材料,各类优抚对象子女上传有关部门认定文件)。报名后学校将进行资格审查,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未超过该校招生计划则全部予以录取,如超过该校招生计划则进行电脑随机录取(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民办学校举办者子女、本校教师子女、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可直接被录取,不需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录取后就可根据学校要求进行报名登记,开学后就可到民办学校报到就读。
3.上栗中学初中部怎么招生?
答:根据《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和市教育局《萍乡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指导意见》(萍教基字〔2024〕21号)要求,上栗中学初中部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须严格遵守“属地招生管理、免试就近入学”的要求,不能择优选拔招生,且与全县所有公办初中一样,均须使用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招生。上栗中学初中部为一校两区,经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今年秋季上栗中学初中部分金山校区初中部和上栗中学胜利校区初中部进行招生,其中金山校区初中招生计划50人,胜利校区初中部招生计划100人。根据7月10日举行的上栗中学初中部学区调整听证会公告结果,金山镇的适龄少年均可报名上栗中学金山校区初中部,上栗镇的适龄少年均可报名上栗中学胜利校区初中部。网上报名后由学校组织专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通过的报名人数未超过了该校招生计划,则予以全部录取;如超过了该校的招生计划则进行电脑随机录取。随机录取是在依次优先保障前四批的基础上确定电脑随机录取对象(第一批有房有户、政策性照顾优先对象,第二批有房无户,第三批有户无房随直系亲属住,第四批有户无房租房,第五批进城务工人员),即:根据招生计划数选录取不完的批次进行电脑随机录取,当第五批的报名人数超招生计划,但前四批报名人数不超招生计划时,在第五批次报名学生里进行电脑随机录取,依次类推确定电脑随机录取对象。温馨提示,由于上栗中学两个校区初中部的招生计划数较少,学区范围内第一批有房有户人数较多,根据上述录取批次顺序规则,预计今年秋季该校两个校区初中部将会在第一批有房有户批次当中进行电脑随机录取,请广大家长理性选择。同时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法定优先的原则,对符合条件且报名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指赣才字〔2024〕4号文件中的ABCD四类人才,萍才发〔2018〕3号文件中的123类人才)可直接录取,不参加电脑随机录取。
4.听说明年中考上栗中学均衡录取指标将到校,是真的吗?这个指标到校是怎么回事?
答:根据市教育局《萍乡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招生规定》(萍教考字〔2024〕3号)文件精神,2025年起我市将全面实现均衡招生指标考前分配到校,分校划定均衡招生录取线,因此从明年秋季开学起上栗中学均衡录取指标将分配到校。根据文件的要求,设置均衡录取最低控制线,30%的上栗中学招生计划以原来文化成绩统招的方式直接录取,70%的招生计划为均衡到校指标下达各招生学校,即按学校九年级毕业生在全县九年级毕业生中的百分比再乘全县均衡招生总计划得出学校均衡到校指标数。均衡指标数到校后,按学校中考毕业生的中考分数从高到低录取指标数之内的考生(若该校在均衡最低控制线以内未完成指标数,其计划指标数予以调剂),具体实施办法以市教育局发布为准。均衡指标到校后,改变了以往按全县中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均衡录取线的均衡录取方式,变为分学校均衡录取方式,从而让更多的农村学生有机会享受优质高中资源,很大程度上保障了教育公平。
5.今年其他公办学校怎么招生,与去年有什么不同?
答:2024年秋季我县公民办学校仍然全面推广使用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招生。公办学校具体流程:学生登录赣服通中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按照学区划分范围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上传入学条件资料,之后招生学校组织人员审查入学资料,审查后按批次录取。各批次为:
第一批(有房有户、各类优抚对象):户籍在学区内,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居住,家庭实际住所房屋具有法定有效证明(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若属共同房产,房产证上父母必须占有51%产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直系子女入学就读。
第二批(有房无户):户籍不在学区内,但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实际居住,家庭实际住所房屋具有法定有效证明(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若属共同房产,房产证上父母必须占有51%产权)。
第三批(有户无房随直系亲属住):户籍在学区内,但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而随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且居住时间满三年以上(计算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以前),家庭实际住所房屋具有法定有效证明(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若属共同房产,房产证上直系亲属必须占有51%产权),同时该学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随意搭户、空挂户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
第四批(有户无房租房住):户籍在学区内,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范围内租借房居住的,同时该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经住建部门备案的租(借)房合同且租(借)房时间期满三年(计算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前)。
第五批(务工人员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随迁子女。
注:以上户籍认定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以前
为更好地保障教育公平,根据上级阳光招生的有关政策要求,今年录取的方法由去年的“审查后按批次录取,录满为止”优化为:当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超过了招生计划人数时则根据各批次审核通过人数,在依次优先保障前四批的基础上确定电脑随机录取对象,并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具体电脑随机录取方法见附件4)。电脑随机录取过程将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人员、县教育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等7人以上全程参加监督,并全程录像。同时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严格按有关要求审查网上报名的入学条件,对存疑入学条件要安排3人以上的实地核查,确保各录取批次学生资格真实有效,各录取批次人数统计准确;审核通过的录取批次人员名单及电脑随机录取结果名单将及时面向社会公示,确保电脑随机录取公平、公正、公开。
6.非上栗县户籍子女能到我县学校入学吗?
答:符合条件的非上栗县户籍的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我县接受义务教育。在城区拥有房产的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提交家庭户口信息、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等相关信息入学;未在城区取得房产的,执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至少要提交居住租赁合同(需房产所在村委或社区核验盖章,是廉租房、公租房的以租户与住建部门的协议为准)、用工合同、近三个月的水、电、燃气发票等佐证材料以备审验。由招生学校采集审查入学信息,按招生有关规定安排学位,招生学校无学位的报县教育局统筹派位到附近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7.离异重组家庭,母亲再婚后孩子可以使用继父的房产入学吗?
答:可以。只要适龄儿童的抚养人为其母亲,可以使用继父房产作为入学依据,但要提供结婚证(再婚的)、继父抚养证明等佐证材料。
8.学生家庭名下有房产,但是户口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起,可以提交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吗?
答:不可以,学生父、母或本人名下有房屋权证为住宅的房产,不可以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的依据。
9.家里有多套房产,提交后可以换另一套房产吗?
答:如信息采集完成,一经提交,则不允许修改。如在信息采集过程中,尚未提交,可换房产提交。
对上栗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有疑问,可咨询招生学校(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1中的学校招生电话)或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0799-3664289。
附件:
4.上栗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电脑随机录取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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